关于彭溪镇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 ||||
2016-10-2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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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经济发展。坚持以农民增收为重点,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推广农民家庭经营、专业合作与产权合作相结合的规模经营,构建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2、社会管理。坚持以促进和谐为重点,加强社会稳定评估和安全监管。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村民自治,建立健全农村新型治理机制。 3、公共服务。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抓好各项民生工程。加强城镇和社区建设,加强乡村规划、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美丽新彭山。 4、执法监督。坚持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要求,履行好行政执法职责。 (二)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大胆突破,攻坚五大片区:把抓项目作为推动全域城市化和经济发展的“双引擎”。突出抓好老城区片区、彭祖新城片区、锦绣大道片区项目工作。切实抓好高速路景观绿廊、新一中、华润万家、长寿坊、中医药大学彭山医院、体育公园、东方文化广场、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等23个重点项目工作。 (二)夯实发展基础,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完成前程路、学院南路、学院西路等道路建设,推动正一安置区建设,协助完成103线道路改造,完成正一广场项目建设,完成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兴崇村主沟渠的整治,启动兴崇村风貌改造,让全镇百姓共享全域城镇化带来的成果。 (三)构建和谐乡镇,打造幸福彭溪:扎实开展“六五”普法,推进依法治镇,实施驻村包组干部“大三包”,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民生工程任务,继续做好自选民生工程征集实施工作,深化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切实做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加强创业就业服务工作。关注弱势群体,继续深入开展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切实抓好文教卫各项工作。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和省级生态环境示范乡镇成果。 二、部门概况 彭溪镇下属其他事业单位单位2个:彭溪镇农业服务中心、彭溪镇宣传文化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彭溪镇收入决算总额为3151.3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77.8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73.53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92.05万元。 2015年彭溪镇支出决算总额为3151.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2.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4.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9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12.1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2365.51万元。 收入总额较2014年增加192.0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如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城乡环境整治、偿债维稳、农林水项目。支出总额较2014年增加2365.5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结余1712.1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彭溪镇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各志项项目工作等。彭溪镇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彭溪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彭溪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彭溪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2.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大、场阵运行、安全隐患整治、维稳、城乡整治、基层党建、血防、防汛抗旱、民政、计生、网格管理、创建省级安全乡镇等方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和村社区范围内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资金等支出方面。 (四)城乡社区支出584.35万元主要用于拆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正一安置房项目建设、区医院片区安置区道路建设。 (五)农林水支出52.9万元主要用于兴崇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99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0.7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各项相关规定,厉行节约,支出减少。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工作、部门工作交流等方面所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3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5.8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购买私家车增加,公务用车出行减少。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4.8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如安全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秸杆禁烧、血防工作、民政入户调查、网格化管理、计生检查、征地拆迁项目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彭溪镇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23.8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支出为8.76万元,其中货物类8.76万元、服务类0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1]226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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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部门决算公开样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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